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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男老師得皮蛇…「裝病請假1年」靠1招爽領74萬薪 下場慘了

國小男師裝病請假1年,詐得薪水74萬餘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小男師裝病請假1年,詐得薪水74萬餘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老師於2011年開始在南港舊莊國小任職,不料他竟虛填新北市友人家地址,詐領交通補助5萬5172元。不僅如此,陳男2018年罹患俗稱「皮蛇」的帶狀皰疹,為了延長病假,竟自行變造診斷證明,成功爽休361天,並領取全薪74萬餘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男1年2月徒刑,緩刑4年,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友人共同租屋居住,距離任教國小僅650公尺,但他為請領交通補助,先徵得不知情友人同意,將對方位於新北市的房屋登記為通訊地址,使國小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而以每日70元計算交通補助費,自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底,共詐得5萬5172元之交通補助款。

不僅如此,陳男於2018年間罹患帶狀性皰疹,為申請延長病假,明知診斷書上僅記載「宜在家休養壹週」,竟基於偽造文書、詐欺取財之犯意,預先繕打、列印出「宜長期在家休養」字樣,再將其黏貼於診斷證明書上,並以彩色影印之方式變造不實內容,成功延長3次病假,共計休假361天,領取全薪共74萬餘元。

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國小教師,自應謹言慎行,以為學生典範,竟為貪圖交通補助及延長病假之薪資,明知自己不符合請領資格,仍以不實之現住地址及變造診斷證明書之方式,詐領交通補助5萬5172元及薪資74萬9379元,所為實有不該,考量其素行尚可,並主動繳回全數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4年,可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