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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元宴請軍眷退將遭重判 管碧玲籲給予非常上訴機會

立委管碧玲7日在立法院出席記者會聲援前陸軍花東指揮防務部參謀長韓豫平將軍,表示「微罪不應重罰」。(圖/管碧玲辦公室提供)

立委管碧玲7日在立法院出席記者會聲援前陸軍花東指揮防務部參謀長韓豫平將軍,表示「微罪不應重罰」。(圖/管碧玲辦公室提供)

前陸軍花東指揮防務部參謀長韓豫平將軍,因涉用2880元加菜金宴請長官同仁及軍眷,遭判4年6個月重刑,並導致月退俸腰斬。立委管碧玲今(7)日在立法院出席記者會表示「微罪不應重罰」,韓將軍依《貪污治罪條例》被重判實有不公,希望能獲得非常上訴的機會,並要求退輔會於過程中給予最大的協助。

立委管碧玲、劉世芳、蔡適應與林靜儀今天舉行記者會聲援韓豫平。管碧玲表示,韓豫平因使用加菜金設宴遭判重刑,但長官在漢光演習後設宴部屬,適逢軍眷前來探視並一同出席餐會,是人之常情,且由長官允許共同出席,是公序良俗的一部分。軍人須配合演習等任務,犧牲與眷屬相處的時間,軍眷應該被視為國軍大家庭的一份子,但本案卻因公序良俗行為被判罪,並不合理。

管碧玲強調,《預算法》第62條雖規定各機關經費科目間不得流用,但主計跟審計單位均表示,各機關偶有流用不當情形,過去均以行政瑕疵進行糾正,沒有移送法辦,《預算法》該條文亦無罰則。韓豫平所涉款項若改用其他科目支用即合規定,代表該款項屬國家能夠支出的範圍,故本案屬科目使用不當的行政瑕疵,並非多花了國家不應該支用的經費,沒有貪污問題。

「當年林益世貪污6300萬,法院歸避收賄罪,輕判4年10個月,韓將軍卻僅因2880元重判4年6個月,退休金腰斬,是微罪重罰。」管碧玲說,最高檢察署今年2月召開專案會議,針對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差旅費等案件,從過去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統一追溯標準改為刑度較輕的普通詐欺罪,檢察官應提起上訴請求改判普通詐欺罪,她呼籲檢察總長,本案亦應比照此精神辦理,提起非常上訴,給予韓將軍救濟機會。

管碧玲說,韓被判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是本刑7年以上重罪,但條文並未考量案件輕重程度有相對的刑度,有不符比例原則問題。她以大法官釋字777號解釋為例,肇事逃逸罪將肇逃行為不分輕重一律訂在1年以上、7年以下,刑度不符比例原則被判違憲,韓將軍本次被判處的罪刑同樣有不符比例原則的問題,亦可透過憲法訴訟爭取權益,並要求退輔會應給予韓將軍後續上訴過程的最大協助,出席記者會的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也當場允諾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