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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哄抬酒精牟利 負責人認罪獲緩刑

防疫期間哄抬酒精牟暴利,酒精公司負責人坦承犯行,獲高院宣告緩刑3年。(本報資料照片)

防疫期間哄抬酒精牟暴利,酒精公司負責人坦承犯行,獲高院宣告緩刑3年。(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百斯特有限公司在防疫期間哄抬酒精價格至8、9倍,檢方將巫姓負責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將他判刑1年,台灣高等法院維持1年刑期,但給予緩刑3年宣告,犯罪所得33萬多元沒收。

百斯特公司擁有販賣藥品的許可執照,主力商品就是酒精,2020年疫情爆發,民眾需求增加,百斯特欲藉機牟利,將1瓶0.5公升的藥用酒精從原價50元炒至400元左右,並將4公升價值195元的75%藥用酒精哄抬至2700元左右,賺取暴利。

檢調搜索後,從帳冊發現百斯特公司以銷售出1765公升的酒精,不法所得達33萬多元,將公司負責人巫男依哄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物資價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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