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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保不住鐵道歷史建築?北市文化局未力挺 地主內政部指已與市府洽談建大樓

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台鐵舊宿舍群,被北市府列為歷史建物,「屋主」台鐵職工福利會決定以ROT方式委外現地現貌復原,但仍需經過北市文化局召開文資審議會才能動工。(圖/報系資料)

北市中山女高對面的台鐵舊宿舍群,被北市府列為歷史建物,「屋主」台鐵職工福利會決定以ROT方式委外現地現貌復原,但仍需經過北市文化局召開文資審議會才能動工。(圖/報系資料)

本刊報導,台鐵職工福利會(簡稱職福會),在去年底宣布援引「文化資產保存法(文資法)及大法官會議第831號解釋文意旨,正式委外「現地修復」位於北市「蛋黃區」中山女高對面的千坪台鐵舊宿舍群歷史建築,希望復原日治昭和時期「原汁原味」的歷史街廓,但卻遭北市府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及「地主」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都中心聯手反對。由於「地主」內政部已主張廢止歷建登記,改蓋社宅與機關大樓,台鐵歷史街廓能否現地保存,格外受囑。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天說明,針對歷史建築「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修復及再利用的相關爭議,應由相關所有人(地主為內政部營建署、地上物多數屬職福會,少數屬工務局、內政部),協調管理機關(職福會)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送文化局審查,並續報文資審議委員會審查,且修復計畫計畫擬定階段,使用管理機關(職福會)應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蒐集當地民眾意見納入計劃。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也為「地主」營建署發聲,強調營建署曾協調臺鐵職福會、台鐵管理局等機關辦理「地區活化與更新」,早在民國102年辦理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計畫,送文資會審查通過。因此,後續該案(指台鐵想要現地修復舊宿舍)管理維護、修復等事項仍應由「各所有人、管理機關」協調,「提出合議」後,再將修復利用計畫,送文資會審查通過,台鐵職福會才能辦理歷史建築保存活化事宜。

北市文化局的聲明,再度引發台鐵職福會質疑,台鐵想保護歷史建築,北市文化局卻未力挺。

此外,因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都中心今日透過新聞稿證實,營建署已與台北市政府初步協商,未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要規劃提供「社會住宅」及「行政機關辦公空間」等低強度利用,也讓職福會質問,是否意味內政部及北市府,對當地「開發為主」的大方向已有定見?此外,北市文化局堅持台鐵非要與內政部協商不可,是否也代表文化局終究不會同意台鐵原地保存歷史建築舊宿舍的計畫?那這批已因年久失修而開始損壞的歷史建築,無法維修的責任,就竟該由誰負責?

法界人士曾對本刊表示,文資法並無刑責,只有罰金,過去屢屢聽說「地主」為求土地開發,不顧政府警告,逕行剷平或者燒毀古蹟及歷史建物,寧可繳交罰金,也不願地上歷史建築的「屋主」登錄為歷史建築,影響開發收益。因此,末代大法官會議解釋813號,才確認「古蹟與歷史建築不能拆、應以保存地上物為先」,但應適度補償地主損失金額。

該人士分析,「台鐵機務段舊宿舍歷史建築」目前遇到的瓶頸也差不多,「屋主」職福會因早就被登錄歷史建物,現在要出資維修、現地保存,地主「內政部營建署」卻傾向將多數舊宿舍解編歷史建築、空出土地蓋社宅與政府機關新大樓,爭取開發利益。

倒是「裁判」北市府態度卻格外令人玩味。因為住都中心已證實與市府就如何開發進行協商,由於當地屬歷史建築,要開發必須先過北市府這一關,也象職福會主張的「現地維護保存、保留歷史街廓」(內政部主張少數建築物保留、遷移他處紀念)可能性越來越低。

但不知是否因大選年到了,北市府文資審議委員不願公然廢止當地歷史建築登錄,否則柯市府勢必要面對「不努力留下歷史街廓」的質疑,因為僅將少數舊宿舍移地紀念,明顯與昔日文化部、郝龍斌市長任內,將當地登錄歷史建物,主張保留完整台鐵歷史街廓的意旨背道而馳。文化局『身為』尷尬的裁判人,才一直強烈要求台鐵先與內政部協調,『遭質疑』對台鐵進場維修老宿舍設門檻,以免未來修復還要拆除,太敏感,等拖過大選再說。

但該人士也引用本刊報導,指職福會控訴舊宿舍交給內政部規劃都市更新15年以上,全無下文,但舊宿舍卻持續毀壞、環境髒亂,黑鍋卻全部由職福會揹,職福會雖年編200萬清潔維修,卻仍無法令文資審議委員滿意,揚言連續重罰台鐵,更凸顯該歷史建築群保存真的不能再拖下去。

中山女高對面的千坪台鐵舊宿舍群(圖/CTWANT資料)
中山女高對面的千坪台鐵舊宿舍群(圖/CTWANT資料)

他也說,若市府明明正與內政部談如何開發當地,文化局卻不願背負廢止歷史建築之責,同意台鐵先進場維護歷史建物,豈不是等同要求台鐵「靜待北市府與內政部談妥開發,職福會別多問,乖乖繳清潔費及罰單就好」,這樣的處理方式,真的對保存歷史建築有幫助嗎?

針對台鐵職福會為了歷史建築保存,槓上內政部住都中心與北市府,台鐵表示,該機務段舊宿舍群,房屋產權為財團法人臺鐵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所有,至於土地「原為臺鐵局經管」,由於早年業務上不需使用,依國產法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惟因該等土地營建署已報請行政院同意辦理都市更新,營建署在101年向臺鐵局辦理撥用,因此與「地上物」有關議題,應由營建署與建物所有權人協商,也不難看出台鐵高層「身陷公司化與公安爭議」中,不願再介入新的爭議事項,卻也更凸顯台鐵員工想要保住屬於全民的台鐵歷史資產是多麼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