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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清潔婦遭勒索40萬無法脫身 屆退軍官輕生亡遺孀整理遺物才知內幕 

王姓屆退軍官不堪小三威脅恐嚇而選擇輕生,橋頭地院認定小三確實侵害配偶權,得返回恐嚇所得之40萬元,還須賠償30萬元。(圖/翻攝google map)

王姓屆退軍官不堪小三威脅恐嚇而選擇輕生,橋頭地院認定小三確實侵害配偶權,得返回恐嚇所得之40萬元,還須賠償30萬元。(圖/翻攝google map)

高雄市屆退王姓軍官2018年4月輕生身亡,王妻萬分悲慟,整理遺物時才發現丈夫死因並不單純,驚覺王男生前與一名陳姓清潔婦外遇,該女子多次以此事威脅勒索,還嗆聲要公開關係,「讓你的子女知道他的爸爸是怎樣的人」,王男先後付出40萬元仍未能脫身,最終因心理壓力過大而選擇自戕,王妻憤而提告,橋頭地院則認為清潔婦得歸還40萬元,並另外賠償30萬元。

據了解,王男與妻子結褵超過40年,2人育有2子女,但王男在因緣際會下認識陳女,隨即發展為婚外情,時常互傳私密照片和相約汽車旅館偷歡,陳女丈夫則在1年後得知此事,王男原有意結束此關係,卻遭陳女不斷恐嚇。

「讓你們的鄰居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讓你的老婆知道你如何背叛她,讓你的子女知道他的爸爸是怎樣的人。」陳女從2017年底多次跟王男要錢,還曾傳訊息威脅王男,表示倘若不從,要將2人關係公諸於眾,並「把事情鬧得很大很大」,王男害怕不倫戀敗露,只能先後付出40萬元。

但這筆錢並沒有滿足陳女的貪得無厭,她仍持續討錢,王男最終因心理壓力過大而選擇輕生,王妻在整理丈夫遺物時,在發現王男在記事本中寫下被勒索的過程,憤而控告陳女恐嚇取財,並提起侵害配偶權求償訴訟。

刑事部分,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陳女傳送簡訊向王男討錢,為事實,依恐嚇取財判其6月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18萬元;民事部分,王妻要求陳女返還先前索討的40萬元封口費,另求償100萬元,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陳女確實侵害配偶權,需返回恐嚇所得之40萬元,還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