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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會也表態了! 防疫保單「建議」可以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理賠

產險、壽險公會今日各自宣布,對於是否接受衛福部疾管署製發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態度稍有不同。(圖/報系資料照)

產險、壽險公會今日各自宣布,對於是否接受衛福部疾管署製發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態度稍有不同。(圖/報系資料照)

產險、壽險公會今天(10日)陸續宣布,是否同意接受衛福部提供民眾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做為申請防疫保單保險理賠的「確診」證明替代文件。壽險公會清楚表態「同意」,產險公會卻僅以「建議各產險公司接受」立場,產壽險業者目前立場應屬「不一致」。

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也揭露「防疫保單」的銷售數量,目前產險公司有14家本國產險公司、5家外商產險公司,其中有12家銷售防疫險保單,其中100萬以上保單的有2家、50~100萬保單的有3家、30~50萬之間的有2家、30萬以下5家,各家收件數量不同,總計估逾600萬防疫險保單。

產、壽險業者對於「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接受度「不同調」,是否會引發保戶困惑,造成理賠秩序的混亂?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也親上金管會線上例行記者會,表示「感謝」壽險公會今天中午很快就說明處理立場,由於產險公會理事會還在開會中,待了解最後決議而論。

兩天前產壽險公司共同發布緊急聯合聲明表示,「仍在與相關業者密切協商中,尚未有具體結論」,今天(10日)中午則是宣布同意接受。

壽險公會表示,近日民眾為申請防疫險理賠,蜂擁前往醫療院所要求開具診斷證明書,造成醫療院所龐大作業負擔,進而影響民眾權益。為減輕醫療院所行政作業負擔並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政策,經協調各會員公司後,本業同意得以衛福部疾管署製發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COVID-19診斷證明書之替代文件。但保險公司仍得保留事後查核之權利。

產險公會則於下午4時許發布新聞稿表示,慮及我國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醫療量能負擔甚鉅,公會為減省醫療量能及社會成本之耗費,並兼顧投保民眾與確診病患之權益保障,避免對於中重症患者之就醫需求與醫療資源造成不利排擠,謹「建議」所屬會員公司於受理理賠申請時,不限於固有之書面診斷證明,並請考量受理同一性質足資證明效力之數位證明文件。惟個別保險理賠案件之理賠審理,各會員產險公司仍請依現行法令、個別契約及保單條款詳予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