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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愛將遭控性騷…本人認「曾犯過錯」道歉了 千字文喊話:務必提告

台南市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遭控長期藉講師身分,性騷擾、猥褻未成年兒少。(圖/翻攝自台南TODAY臉書)

台南市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遭控長期藉講師身分,性騷擾、猥褻未成年兒少。(圖/翻攝自台南TODAY臉書)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林月琴理事長、立法委員吳玉琴、人本教育基金會陳志遠主任秘書、陳詠琪律師,6日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舉發長期藉講師身分性騷擾、甚至性猥褻未成年兒少,曾任台南市府副發言人的嫌疑人易俊宏,並現場播放其中3位受害人的檢舉影片。對此,易俊宏今(7日)回應了。

台少盟在記者會現場播放三段受害人檢舉影片,受害人A同學自述幾年前因為對大學選擇科系感到迷惘,而向曾在講座上有一面之緣的易俊宏請益,卻被約到下榻飯店詢問性向、交往經驗,甚至是有沒有打過手槍、打手槍的頻率等等,飽受驚嚇。事件發生後,才知道身邊有許多朋友在還未成年時就曾受害,但也礙於權勢,因為易俊宏是營隊講師,是政府邀請的活動舉辦人,因此選擇隱忍度過。

受害人B同學則表述,自己是在營隊課程期間,被嫌疑人糾纏邀約晚上去房間討論專案,被拒絕後仍持續在不同場次活動中言語騷擾及摟腰搭肩,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通報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及教育部青年署,但沒想到嫌疑人居然在通報隔天就找到他,施壓要求共同好友勸其撤案。

林月琴表示,本次案件經複數受害當事人向台少盟檢舉,目前已知嫌疑人惡行期間長達7年、案件遍及全台,台少盟在依兒少法、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協助通報,要求主管機關徹查外,也要求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部門應深切檢討性騷擾案件求助機制,為何提供嫌疑人如此多的授課機會,卻對案情一無所知?

面對本案身兼兒童權利公約講師身分的嫌疑人,台少盟提出四項訴求。一、嫌疑人犯行非個案,各案件主管機關應擴大盤點調查。二、請本案受害者勇敢出面求助,洽台少盟專案0800-329-580,本聯盟將轉介提供心理及法律資源協助。三、請台南市政府及教育部青年署徹查檢舉人個資外洩案,禁止嫌疑人以任何形式聯繫騷擾受害者。四、請衛福部督導檢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性騷擾防治機制,改進本次案件遭遇的種種失能情事。

台少盟指控易俊宏涉嫌性騷。(圖/翻攝自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臉書)
台少盟指控易俊宏涉嫌性騷。(圖/翻攝自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臉書)

針對上述指控,易俊宏今日在臉書寫下千字文,「我要向本次事件中每一位因為我個人的言行感到不舒服的人,致上我最深的歉意。無論是那些被控訴為『性騷擾』的行為,抑或是其他連帶的影響,這些負面的感受都絕對不是我所願意見到的;因此我必須先在這裡試著用我最誠摯的方式,跟每一位感到不適者說聲:對不起。」

易俊宏坦言,「我曾犯過錯,是以過去幾年,我一直深刻反省。如今事件再次發生,我並不清楚這些當事人是否是當年我曾傷害過的、抑或是在我反省過後,依然沒辦法拿捏好言行份際,再度造成誰的傷害。總之,關於這一切我願意概括承受,如當事人願意訴諸司法,我也必當配合所有調查。」

易俊宏強調,他的任何言行絕對沒有騷擾意圖,「關於目前輿情僅有相關人士指控等片面之詞,本人要在此呼籲每一個指控者:如本人有任何具體犯罪事實,請務必提出告訴。如我前面所說,『性騷擾』不會因『言者無心』而無法構成,但站在我的角度,我自認言行無愧我心」。

台少盟指控易俊宏涉嫌性騷。(圖/翻攝自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臉書)
台少盟指控易俊宏涉嫌性騷。(圖/翻攝自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臉書)

易俊宏臉書全文如下:

我是易俊宏。針對我本次被控性騷擾一案,我有幾句話想說:

事件發生之後,我沒有立刻發聲明,是因為這件事對我影響很大;我需要一點時間沈澱、也希望能讓情緒相對穩定,讓這封聲明盡可能是理性的。

首先,我要向本次事件中每一位因為我個人的言行感到不舒服的人,致上我最深的歉意。無論是那些被控訴為「性騷擾」的行為,抑或是其他連帶的影響,這些負面的感受都絕對不是我所願意見到的;因此我必須先在這裡試著用我最誠摯的方式,跟每一位感到不適者說聲:對不起。

儘管我願意用所有方式擔保,我的任何言行絕對沒有騷擾意圖,然而我也明白:「性騷擾」的構成並不會因「說者無意」即不成立;是以我僅能在這裡做出這樣的澄清,但這不代表我否認任何當事人的感受。

在過去,我曾是一個語言輕挑的人。在朋友之間,那也許是表現親暱友誼的玩笑話,但我真正的錯誤在於: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並不總是「友人」的角色。出了社會走入議題圈之後,我也常常會是一個「講師」或是「前輩」、因而與周遭的某些人形成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因此有些過於輕浮的玩笑,在他人聽來可能有著其他意思。這一點,我過去並不明白。

我曾犯過錯,是以過去幾年,我一直深刻反省。如今事件再次發生,我並不清楚這些當事人是否是當年我曾傷害過的、抑或是在我反省過後,依然沒辦法拿捏好言行份際,再度造成誰的傷害。總之,關於這一切我願意概括承受,如當事人願意訴諸司法,我也必當配合所有調查。

此外,我任職市府期間,不敢說做得多好,但也努力維持兢兢業業的態度,後來確實有個人生涯考量,所以才自請離職。這些都與本次案件無關,謹此澄清;任何相關記錄、證據都可查得到,其他揣想我就不多做回應,如各位能明白、體諒,我萬分感謝。

過去我長期關注世代正義與性別平權,希望在相關議題上盡份心力。也曾受肯定、舉薦成為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代表;除了讓更多人認識世代正義的重要,也讓代議民主有機會可以草根審議,讓相關政策能貼近使用者需求。感謝各單位機關給予我機會,不論是地方政府與中央單位,讓我能致力於公民審議與兒少培力等工作,這是在我進府服務前就存在的事。總之,無論這次事件後續如何,我都希望不要因為我個人的爭議影響到其他倡議者與團體,也期待台灣的民主能持續深化、用對話取代對立。

最後,關於目前輿情僅有相關人士指控等片面之詞,本人要在此呼籲每一個指控者:如本人有任何具體犯罪事實,請務必提出告訴。如我前面所說,「性騷擾」不會因「言者無心」而無法構成,但站在我的角度,我自認言行無愧我心,但也不能保證接收到的人是一樣的想法。我也深刻明白「性騷擾」要成案存在諸多困難,是以無論司法判決結果如何,我絕對全力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期待司法程序可以釐清真相外,我也會用最高的道德標準檢視自己,定會給眾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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