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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遭拒保? 產壽險公會提核保評估程序

立委多次質詢金管會督促保險公司,不得無故拒絕承保身心障礙者。圖為主委黃天牧(左)、保險局長施瓊華。(圖/趙文彬攝)

立委多次質詢金管會督促保險公司,不得無故拒絕承保身心障礙者。圖為主委黃天牧(左)、保險局長施瓊華。(圖/趙文彬攝)

身心障礙者多次透過立委陳情,在購買保單時遭到拒保,或保險業務員於招攬階段即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等情形,金管會今天(14日)表示,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修正相關處理原則,包括訂定「保險業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並要求業者內部核保不得有不公平待遇。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金管會已請產壽險公會每半年舉辦身心障礙團體座談會,就身心障礙團體於會中所提意見及需求,已要求該二公會列管並提具改善計畫,期藉由保險業與身心障礙團體相互交換意見,掌握實際需求並評估政策調整,以提升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

在有助於保險業者對於身心障礙者之核保程序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金管會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修正「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重點包括訂定「保險業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並規範保險公司應參照上開核保評估程序,建立兼顧風險管理及身心障礙者保險保障基本需求之核保評估程序,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及減少爭議。

「保險業務員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機制」部分,也要求保險公司第一線業務人員、主管能依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朋友需求提供友善之投保服務,避免再發生有拒絕受理、送件、勸退身心障礙朋友投保等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