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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輔導私校想自我了斷怎麼辦? 教育部回應了

教育部表示,辦得還可以的私校想自我了斷 ,必須提出更好方案確保師生權益。(圖/林志成攝)

教育部表示,辦得還可以的私校想自我了斷 ,必須提出更好方案確保師生權益。(圖/林志成攝)

有些私校未被列專案輔導學校卻急著想退場,引發爭議。教育部技職司長長楊玉惠今天表示,將要求未列入專案輔導卻自行停招停辦退場之學校,必須能提出優於《退場條例》之教職員慰助金以及相關學生權益保障,否則教育部不會允許未列專輔之學校輕易退場!

現在私校停辦有雙軌,除了《私校退場條例》,也有學校是依照《私校法》規範停辦。但私校經營狀況還可以,卻可能提前自我了斷,即使未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也走《私校法》提前自我了斷,以避免財產充公、支付教師資遣慰助金等。

但如果學校經營狀況很差,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後,期限內又無法改善,教育部就會介入重組董事會,讓他們循《私校退場條例》退場。這時,原先的那群董事們,就只能靜待校產被充公。

教育部今天召開《私校退場條例》子法研商會議,高教工會提出,「專輔學校」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退場,而「非專輔學校」卻得依據《私校法》自行退場,這樣的「雙軌制」,日後可能造成嚴重道德風險。

高教工會認為,這種雙軌退場制,等於「提醒」高中以上私校提前自我了斷,更可能嚴重侵害成千上萬教職員生權益,更可能造成上千億校產無法回歸公共與社會!

楊玉惠當場承諾,私校要停招、停辦,都要在教育部核准之下才能進行,對於要用《私校法》招停辦的學校,教育部會用嚴格的標準來檢視他們的計畫書,他們必須對老師提出更好的優離優退條件才可以。

楊玉惠說,如果私校循《私校法》退場,學校要完全負責後續的處理,教育部的退場基金也不會補助。而且,這樣的學校必須能提出優於《退場條例》之教職員慰助金以及相關學生權益保障,教育部才可能讓他們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