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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路隊長」開76被制裁 警Po文「不取締對不起大家」…網大讚:舒服!

國道內線的烏龜車讓其他用路人相當困擾。(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國道內線的烏龜車讓其他用路人相當困擾。(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不少人上國道最討厭遇到「烏龜車」,但礙於舉證困難讓「路隊長」的問題始終無法改善,甚至有越來越多的跡象。國道公路警察局最近就分享一張內線烏龜車的罰單,還直白寫道:「這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表示國道攝影師天天都在,不要龜內線妨礙其他用路人和吃上罰單。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官方臉書粉專曬出一張「低速罰單」,表示遭罰車輛行駛於「最低速限100公里」的內線車道,卻僅開出「76公里」的龜速,低於最低速限多達24公里。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指出「只有2個車道,前方沒車還龜速,後面被你堵到天荒地老」,直呼:「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國道攝影師天天都上工!天氣熱多喝水,沒事不要龜內線。」

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駕駛人別當路隊長以免被罰。(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駕駛人別當路隊長以免被罰。(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罰單文章一出讓網友們大呼「舒服」,表示「快車不一定是車禍凶手,很多都是慢車引起的,開慢速車的人真的很自私,紅單開起來」、「拜託多抓一下龜隊長!不要每次上高速都是外線110,內中線都90開的很痛苦」,還有人笑稱:「我一直幻想有沒有那種讓國道低於100車子直接爆炸的系統。」

此外,若駕駛人在國道上以低於速限行駛,可被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