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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只審過2年案件竟當庭長? 基層法官有意見、司法院仍過關

司法院脫離基層法官民意再添一樁,檢察官轉任法官只辦過2年案子竟升庭長。(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脫離基層法官民意再添一樁,檢察官轉任法官只辦過2年案子竟升庭長。(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26日)通過一審庭長任命案,其中最受爭議的是一位司法院調辦事法官,從檢察官轉任法官以來,只在桃園地院擔任2年審查庭法官,未曾真正審理一般案件,這次卻高升桃園地院庭長,人事提案公布後,引起基層法官議論,紛紛到法官論壇留言,不料人審會竟照案通過,不少法官認為堪稱司法院近年來大驚奇。

據了解,這件人事案從7月20日傳開後,在司法院內部網站的法官論壇引起討論,有法官質疑這位檢轉院的法官審判資歷不足,懷疑他是否有能力帶領庭員辦案,有法官反諷說他沒調上級審,直接判一審當庭長已經算是「有情有義」,另有法官認為,累積很久的審判資歷,不如人家2、3年的司法行政資歷,也有法官認為,法院缺的是法官,卻接收一堆沒有用的庭長,根本沒有把解決法官人力不足的問題放在心上。

也有法官留言聲援司法院,指法官調司法院辦事不見得輕鬆,回派庭長一定有經過考核,「有需要針對調辦事的學長姐這樣嗎?」不過,馬上就有其他法官反駁,表示沒有說調辦事不累、工作不繁重,只是工作再繁重,畢竟與審判實務不同,數年未參與審判,一回任就當庭長,實務經驗比庭員還少,這樣確堪表率讓庭員信服?「回任1至2年,再擔任庭長會很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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