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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減重班反悔想退費 女大鬧診所詭辯「講話本來就比較大聲」

女子為退費金額大鬧診所,影響秩序,判決違反社維法,開罰2000元。(圖/取自Shutterstock)

女子為退費金額大鬧診所,影響秩序,判決違反社維法,開罰2000元。(圖/取自Shutterstock)

某診所上月遇到女子朝櫃檯亂扔東西,事後她告訴警方,是因為醫師不願見她、診所遲遲未開收據等緣故,台北簡易庭認為她理應循民事法律程序解決,而非滋擾秩序,故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可抗告。

根據裁定顯示,女子上月於10日早上8點多,對診所櫃檯亂丟物品,櫃檯人員立即報警處理,女子解釋道,她原本是想問能退多少錢,因為她沒有參加減重班而是檢查糖尿病而已,但醫師不願見她,而診所也遲遲不開立收據和證明,才會情緒激動下說話變大聲,引起後續行為。

然而簡易庭認為,女子所有消費包括自費購買食品、減重藥品、女性荷爾蒙,並報名甲狀腺檢查併減重班等,皆是以現金親簽的方式付款完成,沒有理由在沒看清的狀況簽下療程,因此不足採信。

關於女子所說醫師閉門不見,或診所拒開證明,簡易庭認為是女自單方面說法,不足採信,且若真的不滿療程想退費,也應透過民事程序進行,而非在診所大鬧,因此判決已違反社維法,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