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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第9次公布酒駕累犯共11人 有男子酒駕3次仍遭判決

北市公布第9波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

北市公布第9波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

國內3月31日起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2日公告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本次共11人,其中葉佐正分別在2018年、2020年和今年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其中2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遭警方移送法院判決。

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罰鍰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吊銷駕駛執照3年等。

北市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11名,分別為累犯2次10名及累犯3次1名。其中累犯2次,有黃瓊輝、白偉銘、曹朝明、蕭安欽、楊弘毅、周坤燦、林永森、陳新竹、張家銘、季廷勳等人

累犯3次者葉佐正,首次酒駕在2019年11月25日騎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警方攔停,第2次酒駕於2020年12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延平北路遭攔停。第3次酒駕於2022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台北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

裁決所表示,酒測值超過0.25mg/L即涉公共危險罪,葉首次和第三次都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至於第2次酒駕酒測值低於0.25mg/L,被開罰9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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