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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停紅線接送雙胞胎…新手爸遭檢舉挨罰6百 阿公怒寫7千字訴狀求撤銷

雨天停紅線接送雙胞胎,駕駛遭檢舉挨罰6百。(示意圖/Pexels)

雨天停紅線接送雙胞胎,駕駛遭檢舉挨罰6百。(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一名呂姓新手爸爸今年2月開車載雙胞胎返家,因當時正在下雨,他暫停在家門口公車停等區前方的紅線區域,接著下車將孩子從安全座椅抱下,協助2人返家後才離開,不料卻被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收到罰單後,車主父親相當不服氣,一口氣寫了7000字訴狀,怒控政府育兒不友善,要求法院撤銷罰單。

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呂男於111年2月19日晚間臨停在公車停靠區以外之紅線時,係載配偶及2名未滿1歲之雙胞胎子女返回住處,當時是星期六晚間20時許,且是假日晚間,並非上下班尖峰時段,又當時係下著雨,身為人父為送未滿1歲之雙胞胎子女下車返家,且須考量避免淋雨不慎感冒,故違規於住家樓下臨停紅線。

原告指出,當時並非上下班尖峰時段,為送雙胞胎子女下車,駕駛人不得已應急在沒有實際危害交通安全、秩序,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情形下,臨停系爭紅線區域,再說未滿1歲之幼兒,連站立都有困難遑論行走,為人父母在下雨的假日晚間送子女下車返家,實有不得已難處,不料竟遭開罰,讓人對我國政府所謂友善育兒環境口號深感心寒與無奈。

新北地院審酌,駕駛人違規停在紅線,客觀上已對機車駕駛人之視線有所阻擋,致影響交通安全,縱使原告所稱因雨天臨時停車讓幼兒下車一事屬實,亦顯不構成阻卻違法事由而得以違反上開禁止於「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臨時停車之規定,判處呂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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