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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調處前組長遭控性騷 他指6女調查官誣陷抗罰失敗

前桃園調查處組長被指性騷擾女同事,提告抗罰失敗。(圖/報系資料照)

前桃園調查處組長被指性騷擾女同事,提告抗罰失敗。(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調處高姓前組長遭6名女調查員檢舉性騷擾,指控他故意觸摸胸罩、碰小手、拍大腿、攬肩、拍打臀部,甚至談論私密部位話題,讓女調查官非常不舒服,高男遭調查局記1大過、還拔職降調,高男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可上訴。

高男在2019年到2020年任職桃園市調處組長期間,被檢舉對女調查官有不當肢體碰觸及言語冒犯等行為,還調侃女調查官私密部位,並在群組對話表示要看女調查官脫掉外套、泳裝照等,或談論個人性事,讓女調查官感覺相當不舒服。

調查局將高男調職並記1大過懲處,高男提告否認性騷擾,辯稱女同事遲到、翹班、公文延宕、工作不力等惡習,他偶加責備讓對方懷恨在心,才誣陷他。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高男行為和言論已逾越界線,因此調查局將他記一大過沒錯,判決駁回高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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