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舉發三立TVBS違反選罷法 蘇煥智:台北市長選舉是人造的三腳督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今(28)日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舉發三立與TVBS兩家電視台違反選罷法。(圖/蘇煥智競辦提供)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今(28)日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舉發三立與TVBS兩家電視台違反選罷法。(圖/蘇煥智競辦提供)

三立與TVBS即將於十一月五日舉行首場台北市長電視辯論會,但僅邀請蔣萬安、陳時中與黃珊珊三位特定候選人,排除其他候選人參與。台北市長候選人、「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蘇煥智今(28)日前往中央選舉委員會,舉發三立與TVBS兩家電視台忽視台北市長選舉的其他候選人,辯論會也僅邀請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要求中選會進行調查,並命令兩家電視台改善。

蘇煥智指出,2022年地方公職選舉自從候選人登記以來,包括三立與TVBS在內的電視媒體在報導台北市長選舉時,都僅報導三位主要政黨候選人蔣萬安、陳時中及黃珊珊三位特定候選人;而對其他候選人的政見與活動,即便發了公開行程與採訪通知,卻遭到刻意忽略不報導,讓台北市民一直誤以為市長候選人只有三位,形成「人造的三腳督」。

蘇煥智說,自從他正式登記參選以來,雖然每天都維持有公開活動與新聞稿,但電視媒體與新聞報導露出就受到嚴重的壓縮,即便發出新聞稿與採訪通知,呈現在選民之前的政見與活動也寥寥可數。即便在與三位候選人同台的活動,本人的出現也完全被媒體無視。

對於以上媒體不公平報導,蘇煥智認為,即將於11月5日由兩家電視台合辦的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更公然僅邀請藍綠白三黨各支持的三位特定候選人,將其他9位候選人完全排除在外,刻意打壓其他候選人露出曝光機會,有違反《選罷法》49條3項規定之嫌。

蘇煥智指出,兩家電視台的行為同時構成《選罷法》第104條及110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選罷法》第110條第二項規定,可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蘇煥智表示,既然《選罷法》規定「違反公平辯論」乃是強制禁止規定,所以11月5日由三立電視台及TVBS所共同舉辦的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活動,顯然是違法的行為,要求中選會儘速對此案進行調查,並制止兩家電視台僅邀請3位市長候選人辯論之違反平等辯論行為,或命令該二電視台應邀請其他九位市長候選人共同參加,並請依規定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