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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養毛小孩」曝:去上班會內疚 要求「企業比照全職媽媽權利」提早下班

澳洲雪梨一名28歲女網紅麥迪根(Mary Rose Madigan)近日投書,文章中呼籲雇主應將「狗媽媽」視同在職媽媽。(圖/翻攝IG@maryrosem)

澳洲雪梨一名28歲女網紅麥迪根(Mary Rose Madigan)近日投書,文章中呼籲雇主應將「狗媽媽」視同在職媽媽。(圖/翻攝IG@maryrosem)

澳洲雪梨一名28歲女網紅麥迪根(MaryRose Madigan)近日投書,文章中呼籲雇主應將「狗媽媽」視同在職媽媽,因為她自己養了吉娃娃後,才體會到職場中的父母「有多難為」,希望雇主可以比照在職媽媽對待「狗媽媽」們,讓他們可以有彈性工時,提早下班接小孩。

麥迪根(Mary Rose Madigan)在澳洲新聞網(News.com.au)投書,她表示自己養了黑色吉娃娃「法蘭克」(Frank),自此之後她才體會到養寵物的困難,且也如同家中有小孩的家長一樣,離開孩子去上班,會有內疚的感受,上班以及參加社交活動時,也無法放鬆,總會想著愛犬在家中思念著她。

麥迪根表示,自己每天花65澳元(約1345元台幣)送寵物狗狗去日托中心,若是超過時間還要額外付費,因此她呼籲企業公司可以比照在職媽媽來對待寵物主人,同樣可以享有提早下班、彈性工時,甚至可以更常在家工作的權利,「我知道他們(狗狗)不是孩子,我也不是媽媽,我永遠無法理解為人父母負擔的全面程度,但我確實比我想像得更愛我的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