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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壁如託律師送交申覆書 德明科大今發聲明

蔡壁如委託律師佘宛霖把申覆書送交給德明科大,希望能有再次說明的機會。(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

蔡壁如委託律師佘宛霖把申覆書送交給德明科大,希望能有再次說明的機會。(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

台灣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日前因論文涉嫌抄襲遭德明財經科大撤銷碩士學位,隨後辭去不分區立委職務。蔡壁如質疑,她的論文僅16%文字相似,希望德明科大能進一步說明。德明科大今(11)日表示,相似度不是抄襲的絕對指標,而是交由學術審議委員認定。

德明財經科大日前召開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認定蔡壁如論文有多項未適當引註,違反學術倫理,並於10月13日宣布,撤銷蔡壁如學位。蔡壁如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的論文在比對系統中,只有16%文字相近,希望校方說明比率的認定標準。並表示希望未來德明科大比照她這次標準,只要學生論文有超過16%的文字相近,就認定抄襲「情節嚴重」。

蔡壁如表示,自己委託律師佘宛霖把我的申覆書送交給德明科大,針對她16%文字近似的論文,希望學校再給她一個說明的機會。同時也希望讓自己知道學校採取何種具體比率的認定標準,以及未來學校是不是也將比照蔡壁如的標準處理類似事件,只要學生論文有超過16%的文字相近就是「抄襲」。再者,是否未來在職碩專班招生時,能說明本校治學嚴謹、採取最嚴厲的論文審定標準,只要超過16%,一律撤銷學位,且概不退費。

德明科大今天在網站發布聲明表示,比對系統是相似度檢核的工具,並非代表抄襲程度的絕對指標。判斷是否成立抄襲,是由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

德明科大表示,要判斷是否成立抄襲,是由學術審議委員會審議,不能單憑相似度的高低而草率斷定是否成立。被檢舉人(指蔡壁如)如果不服審議結果,可循程序提出權利救濟,「所有程序均應該依法規進行,以專業判斷為最終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