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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上路 屏東警連開52件違規

屏東縣恆春鎮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上路後,於12月12日至14日間,出動36名警力,開罰共52件違規。(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恆春鎮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上路後,於12月12日至14日間,出動36名警力,開罰共52件違規。(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恆春鎮日前為維護交通安全,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上路後,於12月12日至14日間,出動36名警力,開罰共52件違規,其中不乏酒駕、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全數將依法送辦。

據了解,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規範已於11月30日起上路,依規定於新制前購入的電動車應於2年內懸掛牌照,否則恐面臨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而若是未經檢驗合格的電動車,則將依規定沒入。

警方表示,電動車雖方便,但因過去無相關規範,造成發生事故時將求助無門,如今電動車納入牌照管理後,便能有效減少超速或改裝等違規事件,還民眾安全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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