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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案釋憲聲請人竟是假律師 北市調查處逮獲送北檢10萬交保

調查局抓到假律師,竟是通姦案釋憲聲請人。(圖/報系資料照)

調查局抓到假律師,竟是通姦案釋憲聲請人。(圖/報系資料照)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某行銷公司負責人周方慈冒充律師包攬訴訟,調查後發現周男竟是通姦罪除罪化的釋憲聲請人,昨天搜索逮捕周男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10萬元交保。

周男沒有律師資格卻涉嫌從2013年起承攬民事訴訟,時間長達5年,遭人檢舉。法律雖未規定民事案件一定要請律師,但須經法官同意,且不能靠打官司「收費」,否則就觸法。

根據《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規定,沒有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可處1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市調查處獲報,周男沒有律師資格,卻涉嫌辦理訴訟業務,屢次替某家財務顧問公司打民事官司,獲利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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