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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3內鬼洩漏民眾健保個資 健保署:請外界勿過度揣測

民眾健保個資遭3內鬼洩漏案 健保署這樣回應(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眾健保個資遭3內鬼洩漏案 健保署這樣回應(圖/本報系資料照)

健保署驚傳內鬼洩漏民眾健保個資弊案,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獲報,指已退休的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祕葉逢明、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謝玉蓮、承保組職員李仁輝等3人,涉嫌偷查並外洩健保被保險人個資長達13年。對此健保署今日回應,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案情尊重檢調偵辦,請外界勿過度揣測。

健保署今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本署審慎嚴肅面對本案調查,竭力配合偵辦作為,希望檢方能儘速釐清案情。目前也已關閉2名涉案人員之健保資料庫系統查詢權限,在調查期間調離非主管職務,並將儘速檢討人員行政責任。刻研議加強內部查核密度及強度之作法,促使同仁保持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警覺。

此外,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上午也發文給健保署內同仁,指出看到同仁們無預警被檢調約談,內心真的不捨她們承受的壓力。第一時間、政風秀卿主任立刻安排律師協助同仁。並警惕,大家在生命過程,務必記得自我要求做好。同仁們身為公務人員,有權限接觸到國人的健保資料,更是一定要依法行事,千萬記得走過必留痕跡,互勉之!

健保署政風室指出,同仁如違規查詢各資,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 132 條也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風室指出,非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或非經當事人同意,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不當查詢並洩漏或交付民眾個人資料,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將一次記二大過,並由專案考績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