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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超速打錯檔」遊覽車撞蘇花山壁釀6死 今公佈最終判決

遊覽車司機游志豪前年超速且錯將檔位打入空檔,致遊覽車自撞山壁,造成6名乘客死亡,9人受輕重傷,最高法院判刑1年6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遊覽車司機游志豪前年超速且錯將檔位打入空檔,致遊覽車自撞山壁,造成6名乘客死亡,9人受輕重傷,最高法院判刑1年6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遊覽車司機游志豪前年超速且錯將檔位打入空檔,致遊覽車自撞山壁,造成6名乘客死亡,9人受輕重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游男尚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定讞。

這起案件是因新北市新店復興里2021年3月舉辦花蓮2日遊,但回程時游志豪在3月16日駕駛遊覽車沿蘇花公路(台九線公路)由花蓮往宜蘭方向行駛,超速且錯將檔位打入空檔釀禍。

游男在屬下坡、連續彎道,使用油壓減速器(即電子閥減速器)取代煞車,以5檔檔位、時速45公里超速行駛,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游志豪見狀試圖降檔減速,然其右手操作排檔桿往下拉至空檔後,又以同手拉回方向盤,導致換檔未完成而停在空檔行駛。

游男因換檔時踩離合器踏板,致中斷油壓減速器煞車功能,後來行駛至該路段第3右彎彎道時,游緊急煞車,遊覽車即循右彎彎道之切線方向,往左沿輪胎軌跡衝向對向車道路側、擦撞南向路側山壁擋土牆。

過程中,游志豪先後向右遽轉方向盤又將車頭駛回北向車道,致遊覽車左側車身後段外甩、後方安全門部位撞擊山壁擋土牆、左後車尾撞倒路側「輔2導標」標誌桿右、前車頭撞擊北向路側護欄而橫停在馬路上,車內乘客6人受傷死亡、9人分別受有胸壁挫傷等傷害。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都認為,本案事故是因游的過失行為導致,造成車上乘客死傷,且犯罪後他尚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綜觀其犯案情節,實難認屬輕微,不宜減刑及給予緩刑,判刑1年6月,游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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