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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豹潭「梳子壩」6人溺斃案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舉行記者會,就「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六人落水溺斃事故調查案」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圖/黃威彬攝)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舉行記者會,就「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六人落水溺斃事故調查案」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圖/黃威彬攝)

監察院今(18)日公布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對於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六人落水溺斃事故的調查報告,指出大方公司於舉辦戶外教育活動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涉有重大違失,而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另外對大方公司負責人涂淑芳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告發。

2021年10月16日有28名親子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大方公司)舉辦的健行及生態導覽戶外休閒活動,其中2名大人與4名小孩於橫越「梳子壩」時,突然間遭遇暴雨,遭暴漲的溪流沖落,6人溺死亡。

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開放虎豹潭提供居民、遊客通行,依《地方制度法》及新北市政府水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新北市政府負有場域管理責任,大方公司對於「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有嚴重瑕疵與重大違失,但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新北市政府事前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監察院聯席會議於2月14日通過三位監察委員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報告指出,虎豹潭梳子壩早期為鄉公所提供居民通行需求所設置之過水跳石,新北市政府雖開放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卻未於其周邊設置相關警示告示牌、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監委表示,虎豹潭溺斃事件所涉戶外休閒活動之主管機關為何,尚待釐清,凸顯未成年兒少參加業者透過網路揪團招攬從事具風險性戶外休閒活動,相關活動權責機關、所應遵循之法規及督導機制均付之闕如。另外,此事件也引發未滿15歲學童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無涵喪葬費用保險金、活動業者並未投保責任保險,亦未為參團家長投保等爭議。金管會保險局應加強宣導、推廣親子戶外活動前預先規劃相關保險保障需求,並促請活動業者投保責任保險。

監委指出,涂淑芳為實際負責人,然其事前未注意業務執行之安全等情,基隆地檢署未調查斟酌,逕認涂淑芳所涉過失致人於死罪嫌不足,但刑事訴訟法規定,發現新事證可再行起訴,涂淑芳及大方公司雖均非監察院糾彈對象,然經查發現其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義務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