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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偉跨海提告…向裴祥泉繼承人「討5700萬」 法院大逆轉判勝訴

曾志偉跨海提告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向繼承人討57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曾志偉跨海提告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向繼承人討57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影視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7年前病逝,其生前遺囑將2億遺產全給徒弟邱瓈寬、楊志明等人,卻遭到港星曾志偉跨海提告,主張多年來借款5700萬元給裴祥泉,應由繼承人返還借款,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他敗訴,原因為曾志偉無法舉證證明與裴間有消費借貸等關係。曾提上訴後,高院二審改判,裴祥泉的3名繼承人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曾志偉5700萬元。可上訴。

曾志偉委由律師指告指控,裴祥泉與他合作多部電影,其在台灣主演、執導電影所得報酬等款項,也由裴祥泉處理,雙方於2003年進行結算,確認裴在2003年3月18日應返還他港幣1425萬元(換算為新台幣5700萬元);不過一直到2015年5月23日裴祥泉過世,款項未償清,主張繼承人應於繼遺產範圍內,連帶負返還57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曾志偉也無法提出明與裴有5700萬元借款關係,駁回曾志偉的請求;曾提起上訴,高院二審認定,雙方簽立的結算書,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確認為裴祥泉所親簽,足證曾與裴確實存在委任關係,判決繼承人須返還曾志偉5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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