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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醫師強吻女子入獄想翻案 柳林瑋聲請再審遭最高法院打臉

柳林瑋強吻女子慘遭判刑8月確定,拚翻案遭最高法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柳林瑋強吻女子慘遭判刑8月確定,拚翻案遭最高法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參與太陽花學運被稱為「社運醫師」的柳林瑋,假借面試名義,開車載女子小芳(化名)到建國中學校園散步後,竟於車內強吻小芳,慘遭最高法院判刑8月定讞,去年11月17日向宜蘭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柳男主張有新事實、新證據,指稱小芳有妄想或幻覺,聲請再審,連遭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柳林瑋曾參與發起公民1985聯盟,要求查明洪仲丘案,後來參與太陽花學運而有「社運醫師」稱號。2017年5月,小芳在臉書發文,以「這是一場華麗優雅的誘騙」為題,驚爆從事公共性醫療媒體的「L醫師」假借面試邀約,在車內強吻她,網友猜測「L醫師」就是柳林瑋,但柳喊冤。

檢方認定柳涉嫌強吻小芳,還另外強制猥褻2名女子,將3案一併起訴。一審認定3件強制猥褻罪成立,各判刑8月、8月、9月,合併應執行1年6月徒刑。二審改認定柳強制猥褻小芳的犯行明確,另2案罪證不足,改判柳8月徒刑,檢方和柳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柳近日又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為由,委請律師聲請再審,仍遭高院及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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