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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30年監禁、12下鞭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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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馬來西亞首相署(JabatanPerdana Menteri,JPM)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AzalinaDato' Othman Said)表示,內閣在17日召開的會議,通過關於廢除強制死刑的數項新政策。當中包括無期徒刑不再是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取而代之的是30年以上、不超過40年的監禁,以及至少12下的鞭刑。

綜合馬來西亞《中國報》、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阿莎麗娜23日在國會上議院口頭回答環節,針對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議員的提問進行回覆。據悉,古乃光詢問的重點包括重新研究替代刑罰,替代各項罪行的強制死刑建議之最新情況。

阿莎麗娜表示,「在所有法律全面廢除無期徒刑的刑罰,至於沒致死的罪行,也廢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條文,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的3項罪行。同時還包括一項新的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的死刑或無期徒刑。這項建議的法案,預料將影響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的957死囚及無期徒刑囚犯。」

阿莎麗娜還強調,當今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酌量權。她補充,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及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將在下週一(27日)提呈一讀,「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預料將影響尚未在上訴庭或聯邦法院完成上訴程序的476名死囚。這是因為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具有溯及既往效力(retrospective)。」

另外,阿莎麗娜還表示,政府已與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機構、律師、前首席大法官、憲法專家、死囚和家屬,以及非政府組織如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和英國的緩刑組織(Reprieve),展開19次交流會。

阿莎麗娜表示,「涉及量刑政策及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的修正案,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變,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時沒剝奪個人應獲正義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