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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爆料麻煩大了! 稱2任警政署長去88會館遭北檢列被告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稱2任警政署長去88會館,北檢將吳列被告 。(圖/報系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稱2任警政署長去88會館,北檢將吳列被告 。(圖/報系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3月22日在網路媒體爆料,指現任警政署長黃明昭及前任署長陳家欽,都去過涉及地下通匯案通緝犯郭哲敏的「88會館」,事後黃、陳2人均委任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吳子嘉加重誹謗罪。北檢今(6日)正式分案,將吳子嘉列被告,並指派檢察官偵辦。

吳子嘉3月22日在網路節目指他掌握消息,陳家欽、黃明昭等前任及現任警政署長都去過「88會館」,各界譁然,陳、黃認為吳指述內容毫無根據、誇大不實、嘩眾取寵,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為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已嚴重傷害2人名譽及警界形象,均對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警政署長黃明昭3月23日嚴正駁斥,強調絕無此事,希望吳子嘉提出相關影片與照片證實,並將對不實指控提告,黃強調警政署對於涉入88會館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之官警,均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經調查事證明確者均已懲處或調職,疑涉不法部分,並報請檢察機關深入查處,署長如曾涉足,豈敢嚴正查辦。他呼籲時事評論者更要秉持證據及良心發言,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為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應負起社會責任及法律責任。

本案是吳子嘉第2次因評論「88會館」案挨告,吳去年曾在政論節目上影射商界人士「茶壼邱」專做「警察公關」,還提及郭哲敏送邱千萬賓士車、影射有不正利益關係。邱控告吳妨害名譽,據悉吳事後透過管道向邱道歉,獲邱同意和解撤告,北檢今年初不起訴吳。

至於「88會館」事件,去年2月警政署政風室接獲檢舉,指郭哲敏與警界關係密切,疑有警界高層包庇,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目前北檢仍以「他字案」持續蒐證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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