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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女友爆料特殊性癖「想在殘障廁所XX」 名畫家喊告…她下場超慘

國內之名畫家情侶分手多年,但女方卻揭露男方黑歷史,最後挨告。(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內之名畫家情侶分手多年,但女方卻揭露男方黑歷史,最後挨告。(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在國內美術圈中小有名氣的一名林姓男畫家與詹姓女畫家,兩人過去是男女朋友關係,也是畫壇知名的金童玉女。但兩人在分手多年後,詹女於2019年突然在IG貼文向外界爆料,提及自己曾被迫幫畫家前男友寫論文,前男友曾對她提議想在殘障廁所跟她嘿咻。而林男因為不滿被前女友影射有性癖好,怒對前女友提告。最後法院經過案件審理,刑事部分判詹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定讞;而林男另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則判詹女要賠12萬。

回顧這起昔日畫壇金童玉女撕破臉爭議的開端,是在2019年12月間,詹女在IG頁面的精選文字動態訊息透露,前男友曾要她代寫論文、前男友威脅要在中正紀念堂捷運站跳軌、前男友曾提議想要在殘障廁所發生性關係等事。林男認為詹女跟他過去是情侶,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現在分手多年後來爆「前男友」的料,擺明就是在影射他,導致他名譽受損,因此對詹女直接開告。

結果詹女發現自己前畫家男友提告後,索性也豁出去了,直接在臉書開直播,指名道姓的說,她在IG講的「前男友」,指的就是林男,並直白說出:「你(林男)就是在我20歲生日的時候,想要把我拉去臺北車站前面新光三越某層樓的殘障廁所,想要讓我在那間廁所裡面跟你發生性行為阿」等語,與前男友徹底槓上。

後來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詹女在社群上所散布的言論,足以使人認為林男有特殊性癖好,進而妨害林男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但詹女供稱,自己並未造假,矢口否認有誹謗對方。但法院審理後,最終依照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詹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而林男另外再對詹女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萬。新竹地方法院審酌,林男平均每月收入約20萬元,詹女每月收入約10萬元,斟酌詹女侵害名譽權方式以及林男名譽受損程度致所受精神痛苦程度,認為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過高,一審判她須賠償12萬給林男。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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