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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談判真猥褻 男子「強吻前女友」2次結局曝光

男子強吻前女友。(示意圖/photoAC)

男子強吻前女友。(示意圖/photoAC)

基隆一名初姓男子,以解決感情糾紛為由,把前女友約到空教室強吻,5天後又再犯案,女方家長對男子提告,男子也簽下切結書,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初男7月,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初男在前年12月底,以解決糾紛為由,把A女月到基隆市某學校大樓,強拉至無人使用的教室,以扭打等強暴方式猥褻她,親吻A女的嘴唇。

不料,5天後,A女本來要前往該大樓的教室上課,初男又把她強拉至1樓走道飲水機旁沙發座椅區,當A女向外求救時,他阻擋並推擠A女,過程中讓A女有頭皮、右手前臂、右手腕、右小指及雙膝等受傷,之後又強拉A女口罩親吻嘴唇。

之後,雙方父母親見證下,初男簽下切結書,他不得再騷擾及對A女為限制人身自由、傷害及強行猥褻等行為。法官依強制罪及強制猥褻罪2最,判初男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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