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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遭范雲指控碰觸案 台北地院判決賠償確定

藍委陳雪生與綠委范雲碰觸案,遭台北地院判賠8萬元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藍委陳雪生與綠委范雲碰觸案,遭台北地院判賠8萬元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在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事後還以不雅字眼貶抑她,提告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合議庭判決陳敗訴確定,須賠范8萬元。對此,陳雪生發出3點聲明回應,並大嘆司法已死。陳表示,無奈法院先前對此毫無根據的誹謗行為認定無罪,「本人希望范雲委員切莫藉機蹭熱發燒議題,亂潑髒水」。

范雲指出,2020年7月14日當天,陳雪生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非但沒有道歉,更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並以不雅字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害她無端遭受非議,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聲明則提到,當時現場混亂,在場委員均有肢體接觸,他身高近190公分,而范雲不足160公分,客觀上顯然不可能有他肚子碰撞范臀部情形,此情節亦為台北市政府性平會調查屬實,故范稱他以肚子碰撞其臀部云云,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雪生強調,他在公開場合突遭范雲不實指控性騷擾,為捍衛個人清譽,他於當場表示「我對妳沒興趣」之主觀想法,或因情急之下用詞稍顯粗魯,但此乃因他對於范的指控實感氣憤,是為了捍衛個人聲譽,並無任何性騷擾意圖。范雲後續還透過媒體無據指摘他為馬祖王,數度騷擾職員云云,更是全無證據。

北院判決認為,陳雪生雖稱推擠無意間碰觸到范雲,但依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詞,可認陳是故意用肚子碰觸范的背部,已構成性騷擾,後來陳又辯稱「用肚子不會懷孕」、「我又不是餓死鬼」等語,沒有性意涵,但依其言論整體脈絡可知同樣構成性騷擾,所以判陳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