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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行人列行政執行重點 5人拒繳罰單皆遭台北分署優先執行

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卻拒繳罰單,執行署列優先執行對象。(圖/報系資料照,圖中人車與本案無關)

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卻拒繳罰單,執行署列優先執行對象。(圖/報系資料照,圖中人車與本案無關)

交通部為擺脫台灣是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起大執法,汽車若未停讓行人最重可罰新台幣600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認為事關用路人生命健康安全,雖然罰單金額不多,為保障行人路權,列為重點執行案件,近來一口氣執行5件未禮讓行人的裁罰執行案件,有的駕駛人被查扣薪水,有人則被強制賣股票,還有人被迫從銀行存款扣繳罰單。

台北分署指出,住在台北市中正區的詹姓男子,2021年8月間,開車行經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被裁罰1500元,詹男另因駕照遭註銷仍騎機車被抓到,2張罰單金額共計10500 元,詹男逾期未繳納,遂查扣詹男的公司薪水,全案順利徵起執行。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張姓男子,2022年5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開車轉彎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裁罰2600元,張男還有多件欠繳路邊停車費案件,連同未停讓行人案件合計共7張罰單,裁罰金額共4400元,張男逾期未繳納,台北分署查到他在玉山及國泰證券公司的帳戶內,有浩鑫、新鉅科及醣基等上市櫃股票,遂扣押股票,再委託台銀證券公司代賣,全案也足額徵起。

另有中正區蔣姓男子、萬華區陳姓男子及林姓女子,同樣都因駕駛車輛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因逾期未繳,移送台北分署執行,發現上述3人銀行帳戶還有存款,就核發執行命令執行存款,也都得全額受償。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也應積極面對處理,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才不致遭受強力執行。台北分署對未禮讓行人違規裁罰案件列為優先執行對象,全力落實交通安全政策,以保障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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