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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來借住竟自焚亡!女租客死裡逃生 見「4層樓被燒壞」聞賠償抖爆 

許多無辜遭殃的住戶被迫暫時搬離租屋處。(圖/翻攝自微博)

許多無辜遭殃的住戶被迫暫時搬離租屋處。(圖/翻攝自微博)

有夠衰!上海日前有女子因情緒不穩暫住朋友的租屋處,怎料她竟趁好友不注意時縱火身亡,而這把火不止把朋友家燒壞,同樓層及樓上鄰居住家也受損嚴重,甚至5、6樓的空調室外機也遭燒壞,讓其他住戶直呼:「該找誰賠償?」

據《澎拜新聞》報導,該棟建築的上層樓住戶在18日深夜突然聞到濃濃刺鼻味,其中鐵姓男住戶打開臥房窗戶查看,驚見滾滾灰煙冒上來,趕緊帶著妻子到4樓敲門,怎知4樓住戶也不知濃煙從何而來,眾人又到3樓確認。

未料,303室的一名女租客才稱「朋友在臥室點酒精」,緊接著就聽到另名同室女租客「幫幫忙踢踢門」、「臥房門被反鎖」求救聲,眾人這才驚覺大事不妙,趕緊報警與通報消防局。好在警消5分鐘內就趕到並迅速滅火,除縱火女子外無人傷亡。

然而,這場大火還是把2到6樓的許多住戶燒得無家可歸,不但起火源3樓嚴重受損,也害「2樓泡(消防)水裡、4樓在火裡」,5、6樓的室外機、遮雨棚和曬衣架也都被燒壞或熏黑。加上死者朋友被警方帶走,讓受害住戶們不知找誰求償房屋損失與在外的住宿費。

對此,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詩圖指出,房屋所有人對房屋安全使用有保障義務,當屋主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時,則由實際使用人負責。此案受害者雖可向縱火人或屋主求償,但因縱火者已死亡,如死者沒有遺產或監護人,那租客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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