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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恐翻盤? 高檢署發回新北檢續查…受害家長說話了

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在前陣子偵結,家長不服聲請再議。(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在前陣子偵結,家長不服聲請再議。(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鬧得沸沸揚揚,地檢署認定沒有證據,將彭姓園長及教保員等9人不起訴處分,但有8名家長不滿結果,遞狀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因此將全案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

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將幼童毛髮送驗,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與「苯二氮平類」藥物,幼兒園並無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4月中之所以拆除教育監視器,是為了省錢而非湮滅證據,也沒有看到可疑的餵藥行為,無證據認定幼兒園有不當管教。

至於「彩虹藥水」,檢方認為37名幼童中,有7名家長指控,30名幼童稱沒有喝過,也不知道其他小朋友有沒有喝過,部分幼童先前和家長陳述與偵述不全然相符,而且其他幼童稱在幼兒園服藥無異常,沒喝過彩虹藥水或看過彩色杯子。

高檢署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將全案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高檢署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將全案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檢方根據調查局鑑驗結果及事證,認為查無犯罪證據,於7月12日偵結,將園長和8名教師不起訴處分。然而,部分家長認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有缺漏,並提出相關文獻、家長與幼童說法錄音檔、電子聯絡簿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

臉書專頁「板橋區餵毒幼兒園-受害者聯盟」發文痛批,檢察官認為孩子的證詞不可採信,製作附表的時後,忽略孩子在不同傳喚時間,卻能說出相同事件的事實,這段時間一方面陪伴孩子適應學校的新生活,另一方面持續尋找真相。案件發回原地檢續查,代表高檢署也認為還有許多疑點需要調查釐清,「真的謝謝高檢署,願意給這個案子有再次接受司法審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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