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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警拒酒測遭開罰18萬 原因竟是這樣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黃姓偵查佐今日酒駕上路,因拒測遭開罰18萬,且被調職並記一大過處分。(圖/翻攝畫面)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黃姓偵查佐今日酒駕上路,因拒測遭開罰18萬,且被調職並記一大過處分。(圖/翻攝畫面)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黃姓偵查員於今日凌晨2時許酒後騎乘上路,遭巡警攔檢查,竟當場拒絕酒測,被巡警開罰18萬元罰單,吊銷駕照,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警方內部開會決定,依規定記黃男一記大過,並將其調職,並連帶其直屬陳姓小隊長記過一次、吳姓隊長申誡一次。

基隆市警局表示,黃男今年已經50餘歲,原任職於基隆市婦幼警察隊,並於9月提出退休申請,預計於12月生效,目前向局裡請長假至退休,休假期間黃男與朋友舉餐飲酒,完畢後竟酒駕上路,行經仁二路段時巡警聞到其渾身散出酒氣,當場攔查檢驗酒測,黃男擔心若涉犯公共危險罪將會被送辦,到案件結束後,才能視狀況辦理退休。

黃男因此萌生歹念,當場拒絕酒測,任巡警開罰18萬,因為只要拒測罰款18萬,就可以閃避移送法辦的危險,坐等退休,警察局獲報後今日開會決議,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將其記一大過,並將黃男拔除刑事資格,改調制服警員考績列為丙等,另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酗酒習性員警」並須按規定由單位主管於黃男每次勤前實施酒測。

黃男此等作為,基隆警局為貫徹酒駕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也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將其直屬陳姓小隊長記過一次、婦幼隊長吳姓隊長申誡一次,使警察同志知所警惕,作為人民表率,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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