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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老人653萬遺產 律師辯稱「代處理稅務」…二審逆轉無罪原因出爐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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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游姓女律師被法院指定為林姓、陳姓老人的遺產管理人,但游女卻將兩人共計653萬元的遺產轉入自己名下的帳戶內,結果遭人檢舉,最後被依背信罪起訴。而游女一開始辯稱是為了幫忙兩位老人處理稅金相關問題,便宜行事才將費用轉到自己的帳戶,結果一審遭判有期徒刑9個月。之後游女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游女的確有將相關遺產匯入國庫,並無侵占、背信等行為,因此最終判決無罪定讞。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15年至2018年這段期間,在高雄擔任律師的游女有著20年的執業經驗,他在2015年、2018年被法院指定擔任林姓、陳姓亡者的遺產管理人,主要內容是負責替兩名死者編制遺產清冊,清償債權,或協助歸屬國庫的遺產移交等事務。

之後游女在2018年期間前往銀行幫兩名亡者開立遺產管理帳戶,將兩人的遺產、共計654多萬餘元存入帳戶中。但游女之後又將其中653萬餘元轉入自己的個人帳戶中,並且有使用該帳戶進行投資、存款、繳款等私人支出使用。

游女在遭檢舉後,曾對檢調解釋,他是為了方便處理兩名亡者的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事情,才將兩人的遺產轉入自己個人帳戶中,自己並無背信、侵占等意圖。但最後游女還是被依背信、侵占等罪起訴,一審時,法冠認為游女在遺產進入個人帳戶後,遺產金額所延伸出的利息並無妥善說明,法官決定不採信游女的說法,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而游女後來不服提出上訴,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游女雖然有將亡者遺產匯入個人帳戶混合使用的情況,但游女的個人帳戶不僅資產超過兩名亡者的總額,且游女在處理完稅務問題後,游女也在第一時間將剩餘遺產匯入國庫,明顯沒有侵占的犯意。

而合議庭也認為,游女在被選任為遺產管理人時,與繼承人、被繼承人、法院、國家都沒有任何委任關係,因此也難認有背信犯行,所以最終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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