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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翔賴皮1/航務局不忍了派船支援 船公司拒買單遭法院打臉

德翔海運公司所屬德翔台北輪在金山、石門海域擱淺,廠商正對該船進行拖吊作業。(圖/翻攝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官網)

德翔海運公司所屬德翔台北輪在金山、石門海域擱淺,廠商正對該船進行拖吊作業。(圖/翻攝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官網)

德翔海運公司所屬德翔台北輪,2016年3月10日在台灣北部金山、石門海域擱淺,不但造成2死3傷,船上油料外洩嚴重污染周邊海岸及海域,成為台灣近年最重大的海洋油污染事件,當時交通部航港局為避免災害擴大,緊急徵調4艘船舶協助德翔台北輪移除貨櫃,事後德翔海運公司拒絕支付460萬餘元船舶作業費,港務局火大提告竟敗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有問題,廢棄發回重審。

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去年底自有船已達32艘,尚有20艘新船將在今明兩年交船,海運同業估計德翔海運過去兩年獲利超過600億元。總經理陳德勝今年1月在公司尾牙致詞表示,公司現在是零負債,每個月還有超過500萬美元(約台幣1億6千餘萬元)利息收入。不料這麼賺錢的公司,寧願打花大錢找律師打官司,也不願給付460萬餘元的船舶作業費,讓外界十分訝異。

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圖為德翔董事長陳德勝。(圖/報系資料照)
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圖為德翔董事長陳德勝。(圖/報系資料照)

回顧本案,德翔臺北輪2016年3月10日從基隆港出發,準備航向台中港,因機械故障,在新北市金山外海失去動力後,漂流擱淺於新北市石門區距尖子鹿溪出海口250公尺處,交通部航港局立即成立海難災害應變中心,並啟動應變機制,隔日中午,搜救人員搭乘空勤總隊海豚直升機調查貨輪有無漏油,卻不幸故障墜海,海巡特勤分隊長蔡宗達當場殉職,正駕駛林振興急救後也宣告不治,釀成2死3傷的悲劇。

不過德翔輪引發的災害才正要開始,同年3月24日因受惡劣海氣象條件影響,造成船體斷裂,油艙遭掉落船蓋擊破,導致燃油外洩,鄰近海域受到汙染,貨櫃及救生艇也掉落海中,嚴重危害航行安全。

航港局考量汛期將至,命令德翔海運公司提報的合隆107號平台船,最遲應在同年月31日抵達事故現場,並於隔天展開貨櫃移除作業,不料合隆107號平台船同年月30日18時才從高雄港由海揚9號拖船拖帶出發,估算航速無法在同年月31日24時期抵達事故現場,且德翔海運公司還須再提供2艘拖船、2艘平台船協助,因此航港局緊急徵調2艘拖船、2艘平台船參與移除作業,花費460萬餘元。

海巡署特勤隊分隊長蔡宗達執行德翔台北輪勘查任務時,不幸殉職,告別式肅穆隆重。(圖/報系資料照)
海巡署特勤隊分隊長蔡宗達執行德翔台北輪勘查任務時,不幸殉職,告別式肅穆隆重。(圖/報系資料照)

德翔海運公司辯稱,航港局沒通知該公司或工地應變小組召集人,就自行派船前往支援,但該公司移除8個危險品及其餘貨櫃都較命令日期提早,且完全沒使用到航港局自行通知到場的船舶,證明航港局操之過急,介入措施不但無用、也完全無法達成預定目標,航港局無權要求該公司負擔應變費用。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重點在於案發時的風險管控、以及對公益影響,當時東北季風盛行,無人可擔保同年4月1日後都能順利施工進行移除作業,當時德翔海運僅派拖船和平台船各一艘,與計畫不符。航港局為避免海上不可測風險影響移除進度、導致損害擴大,才派船支援。北高行未仔細審酌風險因素就判航港局敗訴,因此廢棄原判決並要求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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