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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前議員涉替郭台銘連署行賄 女助理坦承犯案遭收押

郭台銘總統連署書問題愈滾愈大,桃園地檢署也發動搜索並聲押1人成功。(圖/報系資料照)

郭台銘總統連署書問題愈滾愈大,桃園地檢署也發動搜索並聲押1人成功。(圖/報系資料照)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拚連署書、爭取參選總統,不料遭新竹、士林等地檢署查出有人行賄推動簽連署書等案件,桃園地檢署也接獲線報,直指發錢者是民進黨前桃園市郭姓議員和其劉姓女助理,桃檢昨(23日)搜索帶回嫌犯,今凌晨以違反《選罷法》向桃園地院聲押,桃院認為劉女涉嫌重大,裁定收押禁見,郭男則因事證不足予以請回,偏綠的桃園某大宮廟主委也疑似涉案,檢調正約談釐清中。

桃園地院指出,陳姓證人供稱連署書、及一份300元報酬資金來源是劉姓助理,劉女也承認,檢調還查出另名陳姓被告遭調查後,通知劉女,劉女轉告郭男,但郭男與劉女間的分工、二人供述不一,還有其餘共犯未受檢調約談,因此裁定劉女羈押禁見。至於劉女辯稱連署書及資金由郭男提供,但郭否認,由於郭涉案部分只有劉女指證,沒有相關對話紀錄或其他事證可佐證,且檢舉人也沒提到郭,因此將郭諭知請回。

桃園檢調接獲線報,郭姓前民進黨市議員的劉姓女助理,涉嫌將郭台銘連署書及300元報酬交付給陳姓樁腳,請她幫忙連署,事成後還有走路工費,桃檢23日發動搜索,赴蘆竹帶回一行人,劉女坦承不諱,並直指資金來源全是郭女提供,但郭姓前市議員矢口否認,檢方訊後依違反《選罷法》「連署行賄罪」將劉陳、2女向桃院聲請羈押,逃院裁准羈押劉女。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雖然劉姓助理指證歷歷,稱連署書及資金都是郭女提供,但無相關對話紀錄或其他事證可以相佐,郭女則矢口否認,且檢舉人也未提到郭女,法官認為難認涉嫌重大,諭知請回。

劉女則坦認有交付金錢和連署書,也自承第一時間就告知郭,法官認為劉女和郭女供述不一,又有其他共犯尚未接受檢警約談,為防串證,裁定收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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