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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鳴笛闖紅燈「撞死無照酒駕騎士」 法官1原因判駕駛過失致死

台中一輛救護車載病患闖紅燈,結果撞上無照酒駕的騎士。(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輛救護車載病患闖紅燈,結果撞上無照酒駕的騎士。(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名湯姓男子去年6月開救護車載病患,行經北屯區時闖紅燈,撞上綠燈通行的田姓男騎士,對方酒駕且無照駕駛,因為傷勢嚴重宣告不治。法官審理認為,雖然救護車有鳴笛及開紅色閃光燈,但仍應注意行車動態,認定湯男有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判刑。

根據判決,湯男2022年6月6日駕駛救護車,載病患執行救護勤務,行經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3段處闖紅燈,結果撞上路過的田姓騎士,因肝臟撕裂傷合併出血等傷害,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家屬怒提告過失致死。

法官審理發現,田男有酒精反應,駕照也已被吊銷,而湯男在執行救護任務,雖有鳴放警報器警號及開亮車頂紅色閃光燈,但行經交叉路口通過紅燈時,仍應減速注意其他行車安全,並且減速慢行。

法院依據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意見,認定田男雖無照酒駕,是肇事主因;湯男在執行勤務,未能充分注意綠燈行車動態,是肇事次因。經過審酌,湯男坦承犯行,但雙方和解金額的差距過大,造成調解破局,最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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