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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姐3萬賣帳戶給詐團遭告喊冤 本人真身是車手…法官判她賠1299萬

櫃姐因經濟壓力,將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甚至還加入當車手、收簿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櫃姐因經濟壓力,將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甚至還加入當車手、收簿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高雄一名徐姓百貨公司櫃姐因經濟壓力過大,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不料之後被害人匯了1299萬元至徐女戶頭,詐騙集團又立刻將錢轉走,使得被害人向徐女求償,狀告法院。雖然徐女主張錢都沒有拿到,但法院查出徐女還身兼詐騙集團的洗簿手、車手,因此判徐女賠1299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表示,徐女育有2子,因經濟壓力過大,以新台幣3萬元的價格將自己的銀行戶頭賣給詐騙集團,另外也加入集團內擔任收簿手和車手。2020年1月,詐騙集團利用徐女帳戶詐騙,得手1299萬8000元,之後隨即轉走。被害人驚覺受騙後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帳戶,找到徐女。

徐女表示自己並沒有拿到這筆錢,主張自己也是受害者,表示自己的存摺是被騙的,當時有報警,直言該集團就是因為她報警才會被抓,最後表示「當初集團用3萬元騙我的存摺,我願意用3萬元和解。」

法官調查後,發現徐女所言並非事實,且徐女本身即為詐騙集團的成員之一,之前詐欺、洗錢等犯行也都被法院判刑2年2月確定,針對徐女說法,法官認為是狡辯之詞,經審理後判徐女賠償被害人1299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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