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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都更得和段代拆案達共識 下月開始動工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段都更案現況,代拆戶與建商已達成協議,將於明年1月執行拆除作業。(圖/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中國時報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段都更案現況,代拆戶與建商已達成協議,將於明年1月執行拆除作業。(圖/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中國時報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政府2019年7月發布實施代拆辦法後,都市更新處迄今受理6件代拆案,目前已執行2案、明年執行1案、完成協調2案、審查書面1案,其中永和得和段有4戶本不同意,後經辦理公部門協調會議,戶主與建商終於達成協議,將於明年1月執行拆除作業,加速都市更新腳步。

都更處表示,永和區得和段961地號等36筆土地都市更新案,於去年10月發布實施時,有4戶不同意加入都更,之後建商自行與戶主協調12次,但始終未果;今年6月建商向都更處提供相關文件後,8月成立協調小組,邀集雙方辦理公部門協調會議,陸續完成3戶協調工作。

由於最後1戶始終無法取得聯繫,經請求相關單位查詢,終於找到該位待拆戶,並於本月初雙方達成協議,讓全案邁出重要一步。

都更處指出,6件代拆案在進入公調程序後,均能圓滿取得共識,因待拆戶常對都更審定的權利價值有所誤解,透過再行協調小組成員站在公正、客觀立場說明,讓待拆戶了解都更的審理過程,建商也釋出善意,雙方化解歧見,最終才能有圓滿結局。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新北市率全國之先於2019年7月24日發布實施代拆辦法後,配合都市更新條例增訂危險建築物準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市府即於去年11月23日增訂危險建築物免除公私調程序,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

黃國峰說明,面對日趨增加代拆申請案件,衍生相當的人力資源與行政成本,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將於本月20日起新受理案件開始收費,以實質反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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