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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稱賴清德違建是合法房屋 新北:既存違建就是違建

針對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新北市政府指出,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對於2009年6月25日之前產生的違建採拍照列管,違建事實不變。(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新北市政府指出,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對於2009年6月25日之前產生的違建採拍照列管,違建事實不變。(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新北市政府(21日)呼籲,公眾人物須以身作則,切勿偷換概念、誤導社會大眾,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對於2009年6月25日之前產生的違建採拍照列管,違建事實不變。

新北市府表示,依據《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明文規定擬提出申請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大要件,包括第1是申請書;第2為土地所有權相關文件,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第3為內政部規定8種證明文件之一,例如建築執照、建物登記證明、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載有該建築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完納稅捐證明、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戶口遷入證明,或者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新北市政府提醒,上述3大項要件缺一不可,「皆」檢具後可向主管機關工務局提出申請,工務局相關單位受理後,將查調相關資料於現場會勘,方能判定是否認定為合法房屋,行政機關受理後,無論對象是誰,一切依法行政。

另外,針對民進黨稱新北市地政局長汪禮國行政不中立,新北市府說,該政黨大陣仗舉行記者會,穿鑿附會、刻意形塑其行政不中立一事,呼籲民進黨不要為了選情,看到黑影就開槍,亂帶風向!

市府強調,汪禮國接獲某平面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時,已先表明公益信託並非地政局業務,然因地政局職掌土地管理及登記相關業務,面對媒體進一步詢問,汪局長才就業務職掌,進一步對土地及房屋「登記」問題做出說明。

市府說,汪禮國也表明對於該案件所在的礦業用地問題,地政局早就多次主動向中央反映,希望能幫礦區民眾解決居住問題,如今卻遭民進黨無限上綱成行政不中立, 對依法行政、戮力奉公的公務人員而言情何以堪?

市府強調,目前尚未獲悉賴副總統所稱欲辦理信託之標的物、方式及用途,待賴副總統明確提出後,市府會依其檢附資料,按照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