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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恐嚇運將搶200元! 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對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持刀恐嚇取財,橋頭地方法院(見圖)審理後因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判處他無罪,但得監護兩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對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持刀恐嚇取財,橋頭地方法院(見圖)審理後因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判處他無罪,但得監護兩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男子阿強(化名)於去年7月18日持刀恐嚇一名計程車司機小劉(化名)掏錢,得手200元。橋頭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罪起訴阿強,但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案發後的隔天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橋院審理後判阿強無罪,但得每月固定回診,為期兩年並受保護管束。

阿強曾經擔任北高雄一處大眾運輸的排班司機,他於去年7月18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到計程車排班處,他持菜刀恐嚇小劉:「拿1000元出來,不然500元也好」等語,小劉經與阿強協商後最後交付200元。阿強得手後騎車離去。

小劉在事發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阿強,訊後移送橋檢偵辦,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在恐嚇小劉的隔天7月19日因持七星劍揮舞,自言自語,對路人吼叫,經路人報警後由警消協助送往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就醫。

阿強在就診時還胡言亂語,言談間顯示他有被害及宗教妄想的情形。他後來因傷人風險高,收治入院直至去年8月23出院,並因精神疾病自去年12月30日起至今年3月2日於凱旋醫院入院治療,醫院對他診斷為精神疾病嚴重病人。

法官考慮阿強的病情曾經復發,判處他無罪,但建議需有家人或專人督促阿強服藥、就醫,維持每月回診的方式執行監護處分,如果出現不規則就診或不願意服藥、病況惡化等情形,則轉為全日住院治療的監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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