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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男闖海巡艦 觸刑法判拘役20天

一名3李姓男子去年5月闖入海巡桃園艦,還在VIP艙睡一晚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李男拘役20日。圖為基隆地方法院。(圖/中國時報張志康攝)

一名3李姓男子去年5月闖入海巡桃園艦,還在VIP艙睡一晚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李男拘役20日。圖為基隆地方法院。(圖/中國時報張志康攝)

一名30歲李姓男子去年5月趁海巡桃園艦停泊在基隆港時,不但闖進船艦內,還在艦上睡了一晚,次日甚至在船艦趴趴走,被發現後還躲藏在廁所裡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宣判,認闖艦的李男觸犯刑法,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李男是金門人,平日常在基隆市區出沒,去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路經基隆港西1A碼頭,眼見桃園艦的舷梯沒有人看管,就移開舷梯上「公務船舶禁止進入」的警示牌,大搖大擺走上桃園艦,還進入提供給VIP貴賓的住宿艙睡了一覺。

隔天上午,李男睡醒後走出艙門在艦上四處亂逛,直到他開了謝姓機師住宿的艙門,撞見在房裡的謝姓機師,謝隨即自房間內追出,李男怕被抓到,躲進另一個貴賓VIP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逮捕李男。

事發後,海巡署對李男提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刑事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在調查後,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和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李男無故侵入海巡船艦,顯然缺乏法治概念,不過,李男在警方詢問及檢方偵查時均坦承犯行,並且有意與海巡署調解,雖然海巡署拒絕,法官認為李男犯後態度尚佳,判處李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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