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春節商品抽查 逾2成標示不完全

新北市經發局抽查轄內商家,1日公告總計抽查215件,其中171件標示合格、44件標示不合格。(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中國時報劉瑋晴新北傳真)

新北市經發局抽查轄內商家,1日公告總計抽查215件,其中171件標示合格、44件標示不合格。(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中國時報劉瑋晴新北傳真)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不少民眾開始張羅春節商品增加喜氣,為使民眾購買安心,新北市經發局特別專案抽查轄內商家,總計抽查215件商品,其中171件標示合格、44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0.47%。

經發局表示,專案抽查的春節商品,主要缺失為「商品名稱」、「製造商(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製造日期」等資訊未標示為主,尤其以紅包袋為最大宗,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文具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今年是華人最喜歡的龍年,近來不少業者在各大賣場、夜市、攤販、甚至網路平台等通路販賣短期應景文創商品,如含有各種吉祥文字春聯、紅包袋等,但多數民眾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觀及價格,鮮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

何怡明提醒,無論何種商品進入市場,都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包含春聯、紅包袋及春節吊飾等。

經發局呼籲,商品標示是商品身分證,應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