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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暫緩履行歐盟《數位市場法》守門人職務 法院「這理由」駁回TikTok訴求

(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在2023年9月時,歐盟依據《數位市場法》(DigitalMarkets Act,DMA)將Facebook、Google、蘋果、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等6間公司列為「守門人」(gatekeeper),要求這些企業未來不得做出技術性偏袒自家產品、縮限用戶選擇的行為。而字節跳動不僅向法院提出上訴,同時也提出要求「審理期間暫緩遵守守門人要求」。但如今法院直接駁回字節跳動的請求,因為法院認為字節跳動無法證明「延後遵守」的急迫性與重要性。

根據《The Verge》報導指出,《數位市場法》的守門人的概念,是指每月活躍用戶超過4500萬、市值達到75億歐元的企業,這些企業應被視為守門人企業。而被列為守門人的企業,除了不得技術性偏袒自家產品外,還要開放第三方事業與自家企業進行直接互通,同時不得未經用戶同意,將用戶資料進行分析、處理,進而對其投放客製化廣告等行為。

而如果身為守門人企業,但是卻違反規定的話,最高可處該公司在全球年總營業額的10%作為罰金,連續違規的話,最高可處總營業額20%的罰金,八年內違規三次的話,歐盟執委會有權對其採取任何必要或矯正之措施。而被歐盟列為守門人企業的名單有Google、Meta、蘋果、亞馬遜、字節跳動等堪稱是目前世上最大型的科技公司。

在事發第一時間,字節跳動方面就回應表示TikTok根本沒有符合歐盟規定的守門人企業的標準,認為自己不該列在名單中,也在2023年底對此提出上訴。而字節跳動同時也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在審理期間,TikTok應暫緩遵守守門人企業的規定。

但報導中指出,歐盟法院審理後認為,由於字節跳動無法證明其暫緩遵守守門人企業規定的急迫性與重要性,再加上字節跳動也無法證明其存在洩漏機密訊息的實際風險,所以駁回字節跳動的請求。這也代表著,即便歐盟法院後續接受了字節跳動並非是守門人企業的上訴,但在3月《數位市場法》生效之際,TikTok還是要強制履行守門人企業的規定,否則歐盟將有權依法對其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