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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快艇2漁民翻供!控「被海巡頂翻船」 金檢發聲明回應5大爭議

大陸漁船翻覆2死事件,金門地檢署證實海巡驅離過程無錄影。(圖/民眾提供)

大陸漁船翻覆2死事件,金門地檢署證實海巡驅離過程無錄影。(圖/民眾提供)

陸籍快艇14日在金門越界捕魚,遭我海巡艦艇查緝,而快艇在逃逸過程中翻覆造成2死,引發兩岸政治攻防,而海巡署當時未開錄影設備除掀起各界討論,2名船員返陸後更改口被海巡頂翻。對此,金門地檢署表示2人偵訊時都有錄影錄音,且其中1人供稱「沒感覺船被推撞」。

金門地檢署透過5點聲明逐一回應「2船員改口事件」、「2船碰撞」、「本署受上級指示」、「延遲報驗」以及「未主動分案」等事項。

一、媒體報稱2陸民改口

生還2大陸人民於海巡署詢問及檢察官訊問過程中,徐姓男子表示,「陸船於案發時有加速逃逸,2船有發生碰撞」等語;另名王姓男子則表示,「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撞」。檢察官訊問2人均有全程錄音錄影。海巡隊及本署已對該2人詳細、完整調查,該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表示無意見。

二、報載本署證實2船碰撞

某媒體報導:「金門地檢:碰撞翻覆」乙事。本署並未對媒體就本案意外發生之責任歸屬表示意見,本署發言人及新聞稿均未曾證實雙方船隻是碰撞翻覆。

三、報載本署受上級指示

有關「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稍早表示,該案情細節及責任歸屬部分,上級指示須等結案時才能表示意見」。經查,所謂施主任向媒體表示「檢察長」指示,係施主任為本署發言人,發言時需經本署機關首長授權,乃屬當然。

四、報載本件遲延報驗事項

部分質疑者為本件案發於2月14日,卻等到16日由第9海巡隊正式向本署報驗。其原因為一般向地檢報驗前,司法警察需先對死者家屬製作筆錄,而本案家屬在大陸地區,故於案發當日海巡隊先口頭向本署報告,而未於當日即正式報驗;本署於當日請海巡盡速聯絡死者家屬。本署16日審酌家屬來台時間似未能確定,故請海巡先行報驗。20日複驗後,因家屬未表示對死因無意見,本署將儘速安排解剖遺體以確認死因。

五、報載本署未主動分案事項

部分質疑者認為本署未主動分案調查,但其實本署於113年2月15日(案發次日),即依據媒體報導主動分「他」字案調查(經分案流程後,該他字案卷面之分案日為同年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