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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喊訂監委行為法 吳思瑤:想當「不分院」立委?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憲法》訂定五院彼此尊重,立法院只能監督行政部門施政。(圖/翻攝自吳思瑤臉書)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憲法》訂定五院彼此尊重,立法院只能監督行政部門施政。(圖/翻攝自吳思瑤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1日在立法院質詢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時表示,應該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提升規範的法律位階,而不是僅用自律規範約束違法或不適合的監察委員。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對此批評,翁曉玲做不分區立委可能不夠,還想做「不分院立委」,從立法院管到監察院去,呼籲國民黨應好好約束。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邀請李俊俋列席說明該院立法計畫並備質詢。翁曉玲質詢時指出,監察院非常重要,也沒有廢除的必要,但最應該具體比照「立法委員行為法」,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而不是只靠監察委員的自律規範,因為自律規範的法律位階不夠,懲處也不夠。

吳思瑤說,翁曉玲質詢要求訂定「監察委員行為法」,但《憲法》訂定五院彼此尊重,翁曉玲卻無視憲政分際管山管海,想管到監察院去。吳思瑤痛批,翁曉玲不知是否「不分區立委」做得不過癮,想當「不分院立委」,建議國民黨應該好好約束翁曉玲。

「只有翁曉玲可以超越翁曉玲」,吳思瑤說,《憲法》權力分立非常清楚,憲法機關中,五院之間應彼此尊重,立法院只能監督行政部門施政,且在權力行使有很多限制,但翁曉玲管山管海,什麼都要管,不知是想當海巡署長管到海邊去,還是當不分區立委已經不過癮,現在要當「不分院立委」,每一院的事情都想干預,如果真的這麼閒,至少也要回到憲政,關妳的事可以管,不關妳的事都應該謹守份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