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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三年針對用電大戶調漲電價 工商協進會提四點看法:近年不宜再漲

大戶連3年漲電價,工商協進會:近年不宜再漲。(圖/本報資料照片)

大戶連3年漲電價,工商協進會:近年不宜再漲。(圖/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於3月22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就電價漲幅、適用對象進行調整與規範,對於調整電價以及造成的後續影響,工商界提出下列看法:

1、 工商界理解電價應該合理反映成本,調整電價係不得已措施,但電費已經連三年針對用電大戶調整,且此次電價全面調漲,包括製造業、商家、民生用電都帶來影響,影響層面擴大。除可能再度衝擊企業營運與民生,亦削弱我國整體經濟復甦力道,建議近年內不宜再度調漲電費。

2、 明年預計將課徵碳費,對於企業營運帶來額外負擔,在萬物皆漲、經營成本變高的情況下,政府應該提供更完整的配套措施,訂定暫緩或延徵碳費之條件、避免重複課徵相關環保規費等,確保企業維繫既有競爭力,並審慎控制通膨與物價穩定。

3、 電價與能源政策、電力供需結構息息相關,隨著半導體與AI產業蓬勃發展,潛在的電力需求龐大,建議政府從產業發展趨勢出發,以前瞻性的眼光盤點、計算我國電力需求,以多元的能源配置選項,強化國家能源韌性。有穩定的電力供需結構,才能有穩定、合理的電價成本,方便企業規劃長期營運方針,也才能確保台灣企業維持供應鏈競爭優勢。

4、 央行已於日前宣布升息半碼,防範通膨,但企業營運成本恐也因此上升,政府應儘速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1條,將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延長,並增列企業投入綠色製程相關設備、技術投資等適用租稅獎勵措施,及早實施;工商界亦肯定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的努力,將大宗物資降稅措施延長至6月,也期望能延長至今年年底,確保物價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