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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行騙建商合作土地開發 得手逾2000萬元被訴

陳姓房仲詐騙建商合作土地開發,藉機居間行騙得逞逾2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房仲詐騙建商合作土地開發,藉機居間行騙得逞逾2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1名陳姓房仲向建商偽稱已獲多名地主同意,可將已整合完成的北市基隆路1處土地與建商合作土地開發,並以地主缺錢為由,陸續向建商詐騙保證金、周轉金合計逾2000萬元,並指示林姓男子偽造數千萬元本票給建商作為擔保,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起訴陳、林2人。

起訴書指出,曾經擔任某知名房仲公司經紀營業員的陳男,2011年間向被害建商佯稱已取得5位地主同意,將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的1處土地整合完成,他可居間斡旋與被害建商合作開發。

建商誤以為真,遂與陳簽立買賣議價委託書,分別於2011年6月30日、12月12日、12月30日3度交付保證金共540萬元,而陳男為取信建商,則在買賣議價委託書、收據上偽造5名地主簽名、偽蓋印章。

之後,陳男再向建商誆稱,因有地主及其繼承人等賣方因急需用錢,商請建商先行周轉,若賣方反悔不賣,違約金將罰1倍。建商遂於2011年至2012年間陸續支付1330萬元、160萬元給陳男。

陳則偽造地主或繼承人簽名的收據,並指示林姓男子偽造數千萬元本票交付建商作為擔保,事後建商因遲遲無法與地主及繼承人簽署買賣契約,前往陳男任職的房仲公司查訪,才發現陳早已離職,始知受騙而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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