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財經
熱線

【直擊0元買房6】成交價作假 律師:買賣方觸犯刑法罪責相當

律師魏大千提醒,若做AB合約,不管是買賣雙方或經手的房仲、地政士、銀行業務,皆可能觸法。(圖/王永泰攝)

律師魏大千提醒,若做AB合約,不管是買賣雙方或經手的房仲、地政士、銀行業務,皆可能觸法。(圖/王永泰攝)

房市專家范世華則提醒,「民眾常忽略短期脫手需要負擔高額房地合一稅,也常沒考慮到2年寬限期後是否還有償還能力,不少投資客因此繳不出貸款,最後只能慘賠出售或法拍還債。」「不要以為買賣雙方私下談定假合約,就能神不知鬼不覺,之前發生過的購屋糾紛中,就有一方自曝違法想來個玉石俱焚。老實說,房仲業者為了賺取佣金、仲介費,多數都以自我利益為考量,民眾對於購屋決策,仍須自行把關。」

「以『AB合約』方式用不實成交價申請房屋貸款,最後造成實價登錄登載不實與以詐欺方式逃漏稅。不管是買賣雙方或房仲、地政士等,皆可能已涉嫌觸犯《刑法》等相關刑事責任,銀行事後也可以針對房貸業務損失,向涉案民眾提出民事的損害賠償。」律師魏大千表示。

魏大千更斬釘截鐵否認「億萬房產集團」工作人員口中「買方責任不會太大」的說法,「買賣雙方的刑事責任與從中教唆的房仲一樣,切勿輕信仲介所說民眾只要假裝不知情,即完全無罪之說法。民眾在不了解法律的情況下,只要覺得違背常理有犯法疑慮,就該特別注意。」

面對外界對於「AB合約」的質疑,「億萬房產集團」總經理呂原富透過特助葉冠微回應,「公司並未做涉及假契約,也從未教導工作人員有此說法,此為員工及同業的惡意毀謗,希望媒體提供來源,以透過法律求償。此外,公司也不會把會員所持有的房屋轉手脫售給會員,這是有所牴觸的,是出售給自住客。」

葉冠微還強調,「公司現以企業經營傳達買屋投資理財祕訣,主力在藝文特區物件,是非常有把握獲利,也希望藉此給予會員信心,而可能導致外界誤解有保證獲利說法,並以為公司說明會為傳銷手法。」至於不再使用起家品牌「積富房屋」,是因為受到同業攻擊影響名聲,才忍痛捨棄。